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2022年度職稱考核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初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規〔2021〕7號)精神,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豐富和完善我院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方式,暢通申報渠道,優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能,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部署,根據我院實際,現制定我院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核認定工作實施方案。
一、職稱初定的范圍
我院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與學校簽訂了聘用(勞動)合同,并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的在編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向學院申請職稱初定。
二、職稱初定方式
初級職稱(員級、助理級)、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級職稱,全面采用考核認定、考試等方式進行,不再采用職稱評審委員會專家評審的方式。初級、中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系列(專業),仍按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方式進行初定。
本實施方案主要涉及的是對申報人以考核認定的方式進行的職稱初定。
三、職稱初定的基本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把思想品德作為評價申報人的主要標準。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對于品行不端、弄虛作假等問題實行“一票否決”。
(二)注重履職能力和工作實績的原則,把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價申報人的主要標準。申報人應當具有相應的基礎理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工作能力,在我院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身心健康,認真履行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職責,考核合格。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把監督貫穿于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各個環節。學校采取民主、公開的程序進行考核認定的各項工作,院紀委全程參與。學院以崗位要求為基礎,嚴格按照考核認定標準,認真對照考核認定條件,全面對申報人進行考核評價。
四、職稱初定的標準
(一)申報人職稱初定的基本條件
1.大學本科畢業后,見習(試用)1年期滿,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2.碩士研究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后,見習(試用)期滿,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博士研究生畢業取得博士學位后,可初定中級職稱。
4.轉換職稱系列(專業)人員。符合相應的學歷要求,取得初級(員級、助理級)職稱后工作崗位變動,應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可考核認定與現工作崗位相符的同級別職稱。
(二)符合國家相應系列(專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要求。有準入要求的職業,申報人應當具備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如申報高校教師(實驗人員)系列職稱的人員應具備高校教師資格等。
(三)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參加年度考核,考核結果除見習(試用)期為“不定等次”以外,其它年度應確定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四)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以來,每年參加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并按要求完成年度學習任務。
五、職稱考核認定的程序和辦法
(一)成立組織
學院成立職稱考核認定工作小組(以下稱“考核小組”),小組由7-9名成員組成,包括學院領導、職能部門領導、人事處、教務處、紀委等工作人員組成。
(二)個人申報
1.符合條件的人員提出申請,提交《專業技術人員初定職稱申報表》以及見習(試用)期或近幾年(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超過三年的為近三年)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2.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學歷認證報告。
3.需要提供高校教師資格證、任課情況、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的原始材料、獎勵證書等材料原件的,按要求提交。
4.申報人填寫上交誠信承諾書,實行申報誠信承諾制度。
申報人提交紙質材料的同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申報,填報信息,上傳材料。
(三)材料審查
考核小組對申報人的有關證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以及登記填寫的準確性。
(四)單位考核
根據崗位要求,考核小組通過審閱申報材料并結合申報人實際表現對申報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考核,在“優秀” “合格”“不合格”三種等次中確定相應的等次,給出考核結果和推薦意見。
(五)職稱認定
學院職稱考核認定工作小組召開考核認定會議,審核申報人的考核結果和推薦意見,最后確定通過人員。
(六)結果公示
將職稱考核認定通過人員名單在學院官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核準備案
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向省人事廳報送職稱考核認定工作專題報告,職稱考核認定通過人員花名冊以及相關材料進行核準備案。
(八)學院聘任
學院下發聘任文件,頒發聘任證書。聘期、任期考核目標及考核任務等按有關文件執行。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職稱考核認定的審核、認定和備案等工作同樣實行線上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進行。